壹、主旨: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物品一批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貳、依據:
一、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。
二、財政部101年7月6日台財產接字第10130005881號令修正「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」。
參、公告事項:
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、數量如附表。
二、決標方式:開標當日當眾開投標標封,不收保證金,資格符合者,最高價得標。
三、截標日期:民國115年7月30日(四)12時00分止。有意投標者,應填妥投標單及報價單、證件附件資料妥予密封,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本校總務處(地址:南投縣仁愛鄉平等巷114號)。
四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訂於115年7月31日(五)上午11時,在本校一樓自然教室當眾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1時。當天如無人郵遞投標,本機關得採當日11時40分改以現場(議比價)喊價方式辦理。
五、本批標售標的物,本校統一於開標前115年7月30日(四)上午9:00~11:00 辦理有意投標人參觀標售品。
六、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5年8月7日(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繳交全部價款並完成清運。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,得標者自行到本校運載標的物,本校不負責運送。)
七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