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0號)演習訂於106年4月13日(星期四)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
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106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0號)演習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本演習實施30分鐘(13:30至14:00)警報發放,演練重點以防空疏散、避難、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演練為主軸。
三、 請各機關(單位)於演習7日前,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等方式,宣導週知所屬演習日期、時間及相關演習配合實施事項。
四、 另請各鄉(鎮、市)公所轉知所屬村(里)辦公處運用村(里)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。
五、 各機關(單位)於演習實施期間務必配合警察及民防人員指(誘)導,進行防空疏散避難作為,並關閉門窗與實施人員管制。
六、 宣導參考內容:「中部地區106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0號)演習,將於106年4月13日(星期四)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,警報發放期間實施人車管制及避難疏散作為,請民眾留意配合。」
七、 檢附本縣106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0號)演習宣導海報檔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