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6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5010896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(105)年度資通安全通報演練主要內容分述如後:
(一)參與演練對象為各區域網路中心、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及連線部屬機關(構)、學校。
(二)演練期程區分資料整備作業(自計畫頒布至105年09月14日)、資安通報演練作業(第一梯次:105年09月19日至105年09月23日、第二梯次:105年09月26日至105年09月30日)
(三)演練採「告知通報」方式進行,以郵件及簡訊傳送「資安事件通知單」,並加註「告知通報演練」字樣。